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“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坚定文化自信,弘扬和传承我区传统戏曲艺术,挖掘和培养蓟州区优秀戏曲人才,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,展示蓟州区人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由蓟州区委宣传部、蓟州区文旅局、蓟州区文联拟定于2023年12月举办“戏曲传承杯”蓟州区第三届戏曲大赛。
一、主办单位:
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宣传部
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
天津市蓟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二、承办单位:
蓟州区文化馆
天津市蓟州区戏曲家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
天津评剧院三团
四、报名方式
报名时间: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。
报名地点:蓟州区文化馆文艺部405房间,天津评剧院三团办公室(四楼)下仓片区可就近到下仓文化站报名电话:13920632052(郝)
报名电话:13662064625(刘)15902221652(聂)
五、参赛范围
凡喜欢、热爱戏曲演唱且具有一定水平,年龄在16周岁--70周岁、身体健康的蓟州籍人士以及在蓟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的外籍人员均可报名参赛,报名实行线下报名方式。由大赛活动办公室负责接受报名,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“戏曲传承杯”第三届蓟州区戏曲大赛报名表。
凡报名成功者,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加入大赛微信群,以便知晓大赛消息和比赛进程。
六、比赛程序:
比赛设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。
初赛时间:12月16-12月20日
复赛时间:12月22日-12月24日
决赛及颁奖时间:12月26日
比赛地点:蓟州区文化馆小剧场。
七、组别设定
1、评剧组(复赛全部使用伴奏U盘、决赛:伴奏U盘和乐队自选)
2、京剧组(复赛全部使用伴奏U盘、决赛:伴奏U盘和乐队自选)
八、参赛规则:
1、参赛选手交通费用、服装、化妆、道具及伴奏音乐等自行解决(音乐建议用U盘和MP3格式)。
2、参赛选手可以清唱,也可以彩唱,演唱时间3—7分钟,超时扣分。助演人员可自由选择,但不计算成绩。
3、比赛顺序:以抽签的形式决定比赛出场顺序。
4、用伴奏的参赛选手提前将伴奏音乐交到文化馆音响老师手里、(不得现场提交伴奏的)。
5、参赛选手必须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、地点参赛,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。
九、评分标准:
1、参赛曲目必须积极、健康,符合大赛要求。
2、节奏准确,没有明显失误。
3、嗓音圆润、吐字清晰、理解唱腔、声情并茂。
4、选手着装美观大方、整洁得体,舞台气质好,表演自然。
5、比赛采取10分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现场打分不亮分评委所打分数之和是选手的最后得分。
十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:
评剧组、京剧组、各设金奖1名,银奖2名,铜奖3名,优秀表演奖若干,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发奖杯或证书;
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凡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选手,将有机会推荐为市级会员和参加市、区级重大的文艺活动。
十一、承办单位负责:
1、做好报名后分组安排,初赛复赛评审。
2、组织蓟州区戏曲赛事安排及决赛排练工作。
3、负责邀请评委及赛事安排,并制作奖杯证书。
十二、协办单位职责
协助初赛、复赛、决赛评审,负责决赛乐队伴奏、舞美、音响保证
天津市蓟州区文化馆
天津市蓟州区戏曲家协会
2023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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